企业能力自备号 crm 系统用户协议
一、协议概述
欢迎使用东乔科技(大连)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的 [企业能力自备号 crm 系统] 网站(网址:www.oa13219696110.com,以下简称 “本网站”)!本网站由东乔科技(大连)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运营,为您提供专业服务。本协议是您(用户)与本网站运营方就使用本网站服务所订立的约定。在使用本网站服务前,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全部内容。一旦使用本网站服务,即视为您已充分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协议。
二、服务内容
本网站为用户提供 [具体服务内容,可根据实际业务补充],其中外呼服务依托本公司自身提供的外呼系统及通讯资源开展,用户可利用相关系统及资源进行外呼业务。
三、用户权利与义务
- 服务使用:用户有权享受本网站提供的各类服务,并获得相应的技术支持与帮助。
- 外呼备案:开展外呼业务须事先向本网站提交完整话术内容并完成备案审核,未经审核通过不得开展业务。需严格按备案话术执行外呼工作,不得擅自修改备案话术核心内容、确保实际使用话术与备案版本无实质性差异,且需按备案流程开展外呼作业。
- 投诉责任:外呼过程中不得引发涉案投诉(包括但不限于工信部、运营商、公安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投诉)。如因用户原因导致本网站受到投诉或处罚,用户应承担全部责任,并支付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及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(¥10,000.00)/ 例。
- 投诉率要求:外呼作业的投诉率不得低于每伍万(50,000)分钟一例投诉。如投诉率低于该标准,用户应按每分钟人民币伍分(¥0.05)的标准向本网站支付补偿金【不含核减成功的投诉】。
- 行为规范:外呼作业过程中,不得出现讽刺、辱骂、欺诈客户等行为。如违反,需向本网站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仟元(¥3,000.00)。情节严重者,本网站有权将相关情况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- 外呼名义:开展外呼作业时,仅能使用本公司名义。如需以其他名义进行外呼,必须提供相关授权合同等证明材料。若未提供相关材料,私自以其他企业或品牌名义开展业务,应向本网站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(¥5,000.00),本网站有权关停所有通讯资源,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用户自行承担。
- 费用支付:应按时支付因使用本网站服务产生的费用,包括但不限于通讯资源使用费用、系统服务费用等,具体费用标准参照本网站公布的《企业语音能力产品报价单》。逾期支付的,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 0.5% 计算违约金。本服务采用保证金及预付费形式,用户应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(¥10,000.00)。保证金在服务期满且无违约情况时,本网站将无息全额退还。
- 信息真实: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并及时更新。若因提供信息不实导致的一切后果,由用户自行承担。
四、服务变更与终止
- 服务变更:本网站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服务内容、服务方式、收费标准等进行调整。如发生重大变更,将提前 [X] 日在本网站显著位置(网址:www.oa13219696110.com)进行公告。用户继续使用服务,即视为接受变更后的协议。
- 主动终止:用户若需终止使用本网站服务,应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本网站。如因用户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本网站提前终止服务,用户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
- 被动终止:若用户存在严重违反本协议、损害本网站或其他用户合法权益等行为,本网站有权不经通知直接终止服务,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五、违约责任
- 若本协议已明确具体违约责任,则按相应条款执行;如未明确,则适用本条通用违约责任。
-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,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,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,并在拾(10)个工作日内向守约方支付当月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,并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。
- 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,守约方除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所有损失外,亦有权在违约方收到书面违约通知当日(收件日)单方解除本协议。
六、争议解决
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,应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提交本网站运营方(东乔科技(大连)集团有限公司)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七、其他条款
- 本协议自用户使用本网站服务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与用户使用服务期限一致。
-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,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。
- 本网站(www.oa13219696110.com)保留对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。